标题:
请在收到微点预升级序列号1个月内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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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iouyi168
时间:
2008-11-27 21:35
标题:
请在收到微点预升级序列号1个月内注册
请在收到微点预升级序列号1个月内注册(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)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预升级用户资格,预升级序列号将自动失效。
请问是何时开始的?
作者:
Legend
时间:
2008-11-27 21:43
您通过预升级申请审核后,建议您立即注册使用。
作者:
liouyi168
时间:
2008-11-27 21:48
谢谢。
作者:
matthew0809
时间:
2008-11-28 09:16
这个措施还是可以的,
能让有限的预升级资源给有需要的人,
去使用微点,去完善微点的不足。
作者:
囚中城
时间:
2008-11-28 09:36
嗯.以前没提示.现在有提示挺人性化了
作者:
w-aiguo
时间:
2008-11-29 15:51
这样也好,支持一下,免得有人想要没有,有人又要了不用
作者:
putin
时间:
2008-12-1 10:22
支持,幸亏我没库存的预升级号码!
作者:
风中之烛
时间:
2008-12-1 13:06
我要了但是不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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