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再商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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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xcyyy505
时间:
2008-3-14 23:35
标题:
再商榷
这是我发的“一个有趣现象”斑斑测试后的回复。
经我们的测试,加入“允许修改程序”后没有出现楼主所描述的问题(报警后加入可“允许修改程序”后即可正常使用)。
请楼主检测一下设置,看看改程序是否已正常加入到“可信程序设置”的列表中并赋予“允许修改程序”的属性。
或者您可以加我们的在线管理员的QQ:466248167或383154254帮您看看。
此主题暂做关闭主题处理,如有其他问题,请您另开新帖讨论!
问题是,我采取的是静默方式,也就是说以一切由后台处理,是不会再次出现报警的。系统认为可疑程序为,就自动禁止运行了。这个问题看来应该加以改进。
作者:
Legend
时间:
2008-3-14 23:38
感谢楼主的建议,建议您选择讯问后处理的方式,弹出报警后安装版主的回复检测。
作者:
xcyyy505
时间:
2008-3-14 23:42
就从微点的服务来看,我就认定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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