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Last edited by 毛毛虫部落 on 2011-11-6 at 14:01 ]作者: Legend 时间: 2011-11-6 14:22 感谢楼主再次反馈,您之前发送的帖子我们已经回复您了,删除的是您重复发的帖子。
在删除帖子之前,没有短消息提醒您,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,还请您见谅。
您发反馈的问题我们分析测试后,在三个工作日内会给您回复,感谢您对微点的支持。
[ Last edited by Legend on 2011-11-6 at 14:23 ]作者: 毛毛虫部落 时间: 2011-11-6 14:25 胡说,我就发了一篇帖子。发现帖子没有了才发的这篇帖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