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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标题: 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囚中城
版主

微点茶室甜点师


积分 3808
发帖 3688
注册 2006-1-3
来自 拿灵魂换生命的地方
#1  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
如果是版主就加上什么区的版主。不要单单是两个字“版主”
比如我是“灌水区版主”
还有一条就是已经改过来的。就是
※ ※ ※ 本文纯属【囚中城】个人意见,与【东方微点论坛】立场无关※ ※ ※
(相信也是看了我上次的回帖,才改的,哈哈。我的存在还是有用处的)

※ ※ ※ 本文纯属【囚中城】个人意见,与【 微点交流论坛 】立场无关※ ※ ※
2006-3-13 1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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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gend
超级版主

超级版主



积分 77171
发帖 70170
注册 2005-10-29
#2  回复: 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
按照您的要求,更名为“灌水区版主”。

※文章所有权归【Legend】与【东方微点论坛】共同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!※
2006-3-13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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囚中城
版主

微点茶室甜点师


积分 3808
发帖 3688
注册 2006-1-3
来自 拿灵魂换生命的地方
#3  回复: 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
是啊,不改的话,别人以为我是微点管理员。而我其实也是使用者,也会提意见

※ ※ ※ 本文纯属【囚中城】个人意见,与【 微点交流论坛 】立场无关※ ※ ※
2006-3-13 18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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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qrsc
版主

反病毒区版主


积分 1133
发帖 1118
注册 2005-11-22
来自 .net
#4  回复: 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
哦? 还真没注意到变了~
秀一下左侧~
;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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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3-14 08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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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qrsc
版主

反病毒区版主


积分 1133
发帖 1118
注册 2005-11-22
来自 .net
#5  回复: 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
俺的怎么没变?
5555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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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3-14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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囚中城
版主

微点茶室甜点师


积分 3808
发帖 3688
注册 2006-1-3
来自 拿灵魂换生命的地方
#6  回复: 【建议】发贴时的左侧个人资料

这是反病区版主。看来还是要靠总版主手工修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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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3-14 1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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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rman6810
版主





积分 3351
发帖 3303
注册 2007-4-4
#7  

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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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水区版规
2007-11-20 1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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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点专家
版主

Weizi


积分 11554
发帖 11458
注册 2006-8-27
来自 贵阳
#8  

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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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个性的自己
2007-11-20 1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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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ntcm
版主

使用与技巧区消防员


积分 2351
发帖 2247
注册 2007-4-7
#9  



  Quote:
Originally posted by 微点专家 at 2007-11-20 19:03:
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啊!

发现挖坟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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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为斑竹,一定要消灭0回复
2007-11-20 2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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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点专家
版主

Weizi


积分 11554
发帖 11458
注册 2006-8-27
来自 贵阳
#10  



  Quote:
Originally posted by wantcm at 2007-11-20 20:49:


发现挖坟党

不是我干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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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个性的自己
2007-11-20 21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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